admin 發表於 2017-3-4 14:29:50

經過六十日

(2016)粵0106民初8194號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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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
楊廣智、廣州市翡懿貿易有限公司:

  本院在受理原告廣州市匯金典噹行有限公司訴被告楊廣智、廣州市翡懿貿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原告訴請本院判令:1、被告一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幣500,000.00元,利息人民幣14,000.00元;(利息以雙方約定的月費率0.4%為准,計算至借款全部支付完畢時止,暫計至2016年4月10日);2、被告一支付罰息、資金佔用費人民幣70,廚餘機,000元;(以年利24%為准,計算至借款全部支付完畢止,暫計至2016年4月10日);3、被告二對上列1、2項承擔連帶保証責任;4、被告一、二承擔本案全部訴訟及保全費用。本院受理後,大直抽水肥,原告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請,並提供擔保,本院經審查,依法作出裁定,凍結兩被告的銀行存款人民幣584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財產,擔保人中國平安財產保嶮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出具擔保函信用擔保。因依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其它送達方式無法向你們送達民事訴狀副本、証据副本、訴訟須知、應訴通知書、舉証通知書、民事裁定書、查封財產清單及開庭傳票等,本院根据該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們公告送達上述材料。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防火門。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証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後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內。本院定於2016年12月15日10時15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對本案公開開庭審理。踰期不到庭,東湖抽水肥,將依法缺席判決,網頁設計。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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