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發表於 2017-8-13 22:13:35

會將車輛拍賣

假合同難躲“購車搖號”

“購車搖號”新政實施後,有業內人士稱,可以利用政策的空子“暗箱”購車。即購車雙方可以假稱有債務關係,約定願以車輛抵債,通過訴訟領到法院判決,然後順利將車過戶。
豐台法院審理後,判決李芳支付張先生8萬元。


“不是不還錢,這錢是借的,你們把車給我吧。”昨日上午,李芳拿著錢來到法院,辦理了各種手續後到銀行交款,連車身上的封條都沒撕乾淨,就匆忙將車開走。
豐台法院執行侷法官介紹,購車“搖號”新政實施後,被執行人為保車保號,一旦車輛被扣,大多會主動交錢。新政中規定,“因法院判決、裁定及個人因婚姻、繼承發生財產轉移的已注冊登記的小客車不適用本細則,有關機關依法辦理轉移登記。”所以,法院如果拍賣被執行人的車輛,美國西姆,被執行人將不再擁有原屬於自己的車輛及號牌。



法院稱老賴願拿錢“贖車”
未執行法院還款判決,女子李芳(化名)的一輛轎車被法院暫扣。擔心法院連車帶牌拍賣、易主,昨日,李芳借錢將欠款交齊,“贖回”了自己的愛車。
債主跟蹤攔截欠款人
今年3月15日,張先生發現了李芳的蹤跡並一路跟蹤,台北當鋪,在天寧寺橋上,將李芳連人帶車攔下,並通知了執行法官。法官趕到現場後,將李芳的轎車暫扣,暴牙。
■ 釋疑
去年6月,張先生將李芳訴至法院稱,李芳拖欠自己生意款8萬元。
扣車後,豐台法院法官對李芳說明,如果李芳拒不還款,其車輛將被法院拍賣,李芳同時失去車牌號。


李芳上訴後,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隨後,張先生申請強制執行。但是,李芳突然“消失”了,情趣用藥。




法官介紹,近日,被執行人擔心失去車牌號而積極還款的情況多次出現。
昨日,昌平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王建宏介紹,這一規避辦法不可能實現。以欠款案件為例,如証据充分,法院會判決債務人還款,不可能把以車抵債寫進判決。即使雙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以車輛作為還款擔保,法院在查明債務人確無還款能力的情況下,會將車輛拍賣,用所得款項給付債權人,車輛還是難直接到債權人手裏。(記者 陳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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